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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1-03-23 点击:

    学校各有关单位:

      2011年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(下简称“重点项目”)现已开始申报,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项目申报要求:
      1、 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,2011年重点支持新材料、生物技术与医药两个领域的5个研究专题,具体申报范围见申报指南。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列出的研究专题和方向,对超出申报指南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。
      2、 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,明确的研究方向,科学、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,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(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),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科学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,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,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。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,鼓励高校之间联合申报。
      关键性技术攻关研究类项目要求近期有可能取得技术含量高,市场前景好,具有较好经济、社会效益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性科研成果,为产业化提供技术成果。
      前沿性创新研究类项目要求近期能建立有关应用模型、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能够获得国家、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。
      3、申报的项目要求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、科研业绩优秀、团结协作、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,可以保障足够时间投入项目工作。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,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。
      4、已获得国家“973”、“863”计划以及国家和省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,不再重复立项资助。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,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。
      5、申报项目资助额度为20~50万元。 
      6、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。
      7、实行限额申报。校本部可申报新材料领域:5项;生物医药领域:3项。学校采取公开申报,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上报的方式申报。

      二、申报程序及要求:
      1、初审时间:请申请人于4月1日前将电子版《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请书》发送到yxhu@stu.edu.cn,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。
      2、定稿时间: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者请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《申请书》(A4双面打印)一式9份,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》(一式4份)及电子版交至科研处。

      联系人:胡云翔、朱长盛
      联系电话:82902813

    附件1:2011年广东高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报指南.doc
    附件2: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请书.doc
    附件3: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.doc

    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
    邮箱:o_kyc@stu.edu.cn
   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